6月18日,华润电力发布《有关建议分拆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的可能主要交易及视作出售事项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港股华润电力公告称,2023年3月,董事会正在筹划分拆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新能源”)于A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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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5月5日,公司获联交所告知,上市委员会已同意公司可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进行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并已同意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3(f)段项下有关保证配额的适用规定。
华润电力预计,分拆公司将于2023年下半年向深交所提交A股上市申请。根据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预计华润新能源IPO募资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为:70%用于未来3-5年在中国建设超过30个风电场及光伏电站项目,30%用于一般运营资金用途。
在拟发行股份方面,华润新能源将发行的新A股数量,预计将为发行新股后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15%至30%;在任何情况下,华润电力将持有华润新能源经扩大已发行股本不少于70%。
具体来看,2022年,华润新能源拥有超过150座风电场,运营权益装机超过15000兆瓦;拥有超过30座光伏电站,运营权益装机超过1100兆瓦。“十四五”期间,华润电力拟新增4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
2022年,华润电力拥有人应占利润70.42亿港元,同比增长229.4%;其可再生能源业务核心利润贡献为86.45亿港元(2021年为89.26亿港元),火电业务核心亏损为25.82亿港元(2021年为亏损59.42亿港元)。
公司认为,进行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在商业上对公司及分拆公司有利,并且符合股东的利益,原因是预期分拆及A股上市将为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及分拆公司集团创造更大价值,原因如下:
为抢抓“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下的发展机遇,全面推进绿色转型,集团提出“十四五”期间(即2021年至2025年)新增4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董事会认为,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将令分拆公司直接进入中国境内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并以高于集团整体估值的估值倍数释放分拆公司集团风电及光伏发电业务的隐含价值,为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业务提供充足资金,以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业务发展,继而助力集团实现“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扎实推进集团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供应商和综合能源服务商;
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将使保留集团的管理团队能够专注于其余下业务及发展新业务,包括综合能源业务及能源科技业务。同时,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将允许分拆公司拥有独立的集资平台及直接进入资本市场,从而使其业务的资金来源多元化,而毋须转向保留集团。因此,保留集团将能够为其自身发展及营运保留更多现金流量;
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亦将使分拆公司透过公众监督加强其企业管治,并提高分拆公司的营运及财务透明度,使投资者能更好评估及评价分拆公司的表现及潜力。此外,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资产负债率能够降低;
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将提升分拆公司的品牌价值及市场影响力,并促进分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使其能够吸引行业及地方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该等投资者将为分拆公司提供额外资源及合作机会,使分拆公司能够获得额外可再生能源项目并进一步发展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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