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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综合 8月28日,据省人社厅消息,因新缴费基数启用,2023年8月起,湖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按照新的缴费基数划扣当月社保缴费,并对2023年1月至7月社保缴费基数低于缴费基数下限人员进行补差。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数据,2022年湖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284元。省人社厅和湖南省税务局公布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284元/月。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8852元/月,下限调整为3770元/月。
以上规定2023年8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针对2023年1月至7月社保缴费,各地按照新公布的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退费。
国家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今年湖南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770元和18852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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